我的税务交的合理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按你说的情况,你应该属于个体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
国税的属于正常征收,而且不算高(14500*3%=435),地税相对偏高,如果不考虑其他税费(诸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属于承租房产这些税收本身就不用缴纳),需要缴纳的税收包括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河道工程维护费)等四个税费,综合税负为缴纳增值税的11%-13%,另外还有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按照商业或者商业零售应税所得率的最高标准9%,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14500*9%*5%=65.25,因此地税总税负应该在100-150元左右,很明显偏高,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分析一下。
合理,估计罚款也不少,现在国地税合并后,税收征管很严。而且我国正在推进信用建设,你有非正常记录,将来很多事都会受限,尽快办理,别等到一切受限,因小失大。
如果你公司员工的收入达到这个水平就应当交纳.
只要超过正常征期以后缴纳的税金,不管是自查还是税务稽查的税款,都是有滞纳金的,税务稽查出来的,还会有罚款,这个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合理合法。
这个肯定是不合理的。你完全可以拒绝。因为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该由扣缴义务人即支付工资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或者预扣预缴。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
合理。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无论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只要发生纳税义务都要按规定申报纳税。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追缴税款,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这类行为已经构成了偷税漏税了,属于没有登记,所以让你补缴税费是合理的。根据我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