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后 社保可以继续缴纳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可以的,营业执照注销就相当于公司实体就没有了,无 常经营,就无法继续缴纳社保。
- 原有营业执照注销就相当于企业实体没有了,企业单位无需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个人可以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手续,转为个人缴费。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你的地税注销了没有,对公账户注销了没有,如果没有,可以接着交,不过如果要报生育费什么的,就。。。。。。。。。。
法律分析:只要不去社保局注销社保就可以继续交的,营业执照注销后需要去社保局备注注销社保的,如果想继续交就不需要去注销。微信城市服务从基础性的公共服务,如基础设施、水、电、公路、电信等 到经济性的公共服务,如规划与计划的制定,规范的监督,宏观调控,动员与分配等通过提供公共服务。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原有营业执照注销就相当于企业实体没有了,企业单位无需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但仍需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种社会保险。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原有营业执照注销就相当于企业实体没有了,企业单位无需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个人可以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手续,转为个人缴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7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
营业执照取消了社保还能继续交。根据规定,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企业可以在营业执照取消后,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营业执照取消后,应当及时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注销手续,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企业未及时办理...
可以的。单位注销后的社会保险可以一次性补缴。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责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社保费需提供的资料:个人人事档案原件或工作证、工会证、工资条、津贴表等工资支付凭证等;已参保的申请人最后参保地的有效参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