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消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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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进行公告,然后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清算组要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如果刻有公章,带上公章;在工商部门进行注销。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分析】: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准备《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备案确认通知书》、清算报告等材料。具体内容如下:1、首先要写一份“注销营业执照”的申请,即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
- 税务证明:从税务部门获取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身份证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如经营者无法亲自到场,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 办理流程:- 第一步:先至国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注销手续;- 第二步:完成税务注销后,携带税务注销证明到工商所办理执照注销,此时工商所将收回营业...
法律分析: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准备《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备案确认通知书》、清算报告等材料。1、到国家税务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填写申请表;2、办理注销相关事宜,如有罚款或者税款没交,应及时缴纳;3、国地税注销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法律分析:取消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手续:1、公司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解散的文件、清算报告等材料;3、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收回营业执照,公司终止。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在工商所领取)、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