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计征消费税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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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价计征消费税包含有:第一类:一些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花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耗能、高端消费品,如汽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石油基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经济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产品等。根据我国现行税法,除了一些关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和盐税等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其他的税种基本上都是从价计征消费税。消费税是对消费品的营业额征收的各种税种的总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从价计价方法是指以商品的销售价格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征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公式中的税率是税法根据不同税目确定的,可以从消费税税目税率表中查得。应纳税额的正确计算,关键在于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者收取的价款和折扣费用的总额,不包括向购买者缴纳的增值税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法律分析:从价计征消费税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法律分析:目前消费税从量计征的有啤酒、黄酒、成品油。复合计征的有卷烟和白酒。除了上述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外,其余的都是从价计征消费税的。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
又称从量计征。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 车船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船舶吨税等税种,都属于从量税。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 应税消费品 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也属于从量税。
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
-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复合计税。- 从价定率方法下,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方法下,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复合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应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