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项目有哪些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项目有哪些
  • 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6%(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新设立的企业)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 在严格执法方面,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强化税务稽查,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税收秩序。同时,强化税法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依法纳税良好氛围。履行职能,服务经济贡献巨大,积极主动地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累计办理各类税收优惠减免退税达110亿元。大力创建,国税形象不断优化,相继创建成为文明行业,并成为全国...

  • 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机构登记的户数共有23374户,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和港澳台投资等多种经济类型。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共有8084户。自成立以来,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在上级领导和地方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始终遵循新时期“法治、公平、文明、...

  • 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在于深入贯彻和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规定。其核心工作包括税务征收管理,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及当地政府指定的地方税收和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地税发票和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税务局致力于提升纳税服务,规范服务行为,确保履行纳税服务义务...

  • 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包括: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策略。负责组织编制并分配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确保完成各项税收征收任务。管理地税系统内各项税种的征收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的基金和专项收入征收。构建科学、严密的税收征收体系,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确保公正...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084户。建局以来,在上级局和地方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张家港国税人始终紧紧围绕新时期“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大力弘扬“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张家港精神,严格执法促收入、改革创新求开拓,以人为本抓队伍、服务经济促发展,在组织收入、征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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