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 税前扣除项目主要包括: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实际发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税金:指销售税金及附加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出口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不包含在计税中,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销售税金单独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 法律分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部分,旨在通过提高征收标准和增加等级标准的现势性,来强化土地经济调控。新政策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提升一倍,最高一级由70元/平方米调整至140元/平方米,最低一级由5元/平方米提升至10元/平方米。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

  • 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土地使用着所在政府向省,国家交纳的。不过一般在操作中当地政府在申报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时,在获得省或国家批准的时候先交了,之后把土地给使用者的时候有的是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的地方是把这个费用包含在土地出让价格里面了,划拨土地也要交。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指的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属于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品目,土地有偿使用费指的是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

  • 根据该办法,新增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费应按照土地出让金的10%至20%进行计算,并在完工验收前一次性缴纳。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还规定了多种情况下可享受有偿使用费减免或退费的情形,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项目等。此外,该办法还强调了有偿使用费的监管责任,要求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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