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内容是怎么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内容是怎么样的?
  • 在我们国家,公民的 工资 收入如果达到法律所规定的依法纳税的标准的话,那当然是需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 的,这是我们国家公民应当尽到的基本义务,同时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是我们国家税收制度当中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内容是怎么样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 》(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指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税务机关。 第四条 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持有错必纠,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第五条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条 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 第七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各级税务机关行政首长是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九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案卷资料、接受询问、调解、听证等提供专门场所和其他必要条件。 第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基础投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配备调查取证所需的照相、录音、录像和办案所需的电脑、扫描、投影、传真、复印等设备,保障办案交通工具和相应经费。 二、第二章 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起草行政复议决定。 (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规则第十五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规则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或者部门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 (七)指导和监督下级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八)办理或者组织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事项。 (九)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赔偿事项。 (十)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案件的统计、报告、归档工作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十一)其他与行政复议工作有关的事项。 第十二条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重大、疑难案件,提出处理建议。 行政复议委员会可以邀请本机关以外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 第十三条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品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资格。 在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当中,内容第一个部分,也就是总则的部分是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相关的税务行政争议的问题,第二个部分是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的组成,包括需要履行的职责等。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

  •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1号)规定:“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

  • (一)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按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

  • 行政复议前置法条主要体现在《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行政相对人对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的处理程序。第八条详细列举了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具体情况,包括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收保全措施、行政处罚行为、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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