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问题?请高手指点,很简单~~
1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如果A是一般纳税人,这就不是个问题了,X公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A,A再开专用发票给Y,税款抵销后实际只按差额部份纳税。
这种情况下实际就是按正常购进销售处理,进行核算就行了。
当然,即使A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采用以下第二种办法,毕竟增值税要比营业税高一点。
二、如果A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走代购这条路。但一定要注意税法规定的确认为代购的条件:
1、受托方(A)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X)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Y),并由受托方(A)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Y);
3、受托方(A)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Y)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6号)的规定))
也就是签定一份代购合同,将购销差价以手续费的形式从Y公司收取。A只需要就手续费交纳5%的营业税就可以了。
这种情况下不用进行购销的核算,收到代购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Y
支付时作相反分录。如果Y直接将货款付给X则不用做以上分录。
收到手续费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 一般来说,平价销售是税务稽查的重点,最好不要做平价销售.想不交税,只有不开发票,但是属逃税行为.
增值税是很难合理避税的,所谓合理避税,很大程度是指企业所得税的.
cannaxiao说得很有道理
我支持他。 - 你可以让X公司直接开票给Y公司,如果X公司不同意你可以把你的利润中抽出点钱,把X 公司因多开发票多交的税款付了不就结了。但有个问题Y公司付款时最好让他付现金给你,或开支票时直接开给A公司。
- 你先购近来再转给Y肯定要缴增殖税,如果进出价格相同是行不通的,谁不赚钱瞎折腾啊。你不缴纳一定税幅的税国家肯定跟你没完。如果你一定要先购近来再销的话那只能尽量的把差价减小。少交点。
如果不想交。而你跟X公司的关系又不错,最好的办法就是让X公司直接给Y公司开票。具体怎么谈就看你自己的了。 - 可以通过转帐的方法啊(如果金额相同的话)。
凭证:借:应付帐款---X公司
贷:应收帐款---Y公司 - 一般来说,平价销售是税务稽查的重点,最好不要做平价销售.想不交税,只有不开发票,但是属逃税行为.
增值税是很难合理避税的,所谓合理避税,很大程度是指企业所得税的. - 想不纳税那你别做生意啊,皇粮国税,天经地义。没有国家哪来的企业。市井小民!!!!!!!!!!!我鄙视!!!!!!!!!!!!!!!!!!!!!!!!!!!!!!!!!!!!!!!!!!!!!!!!!!1
- 如果金额相同,在购进和卖出时,进项和销项正好抵消,不就是正好不用交税了吗?如果卖出的价高,那是必须要交增值税的,否则,就是偷税了
- 你是不是想让X公司将发票直接开给Y公司?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这笔业务不可能可以合理避税的,如果想少缴税那就是偷税漏税
- 通过转帐的方法啊(如果金额相同的话)。
凭证:借:应付帐款---X公司
贷:应收帐款---Y公司 - 签一个代销合同。
- fjfj
1。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除特殊行业以外,一般企业在年销售收入的2%以内,据实扣除,未扣除完的广告费,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内无限期补扣。2。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以内,据实扣除,未扣除完毕的,不得在以后年度补扣。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在下列规定标准内,据实扣除,...
答:所谓“扣除限额分国(分地区)不分项计算”,其中的“分国”,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有来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地区)的所得,应分别不同国家(地区)计算税收抵扣限额。所谓“不分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来源于同一国家或同一地区的所得,那么,在确定扣除限额时,可不逐一区分各项所得,而是分别...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除了年终奖金和半年奖金以外,其余月份发放的各种奖金都应该计入当月工资薪金中,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从问题中可以看出,你们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分开核算了。那么就单独的2000元计算过程为:一、先求出税前收入 2000元税后收入适用15%税率和125的速算扣除数,那税前所得为 (20...
税前工资-2000,若大于零,用年终奖金额/12=应税额,相应的税率*年终奖金=应扣个税;若小于零,(年终奖金额-(2000-税前工资))/12=应税额,相应的税率*(年终奖金+税前工资-2000)=应扣个税。税率跟工资发放的个调税税率是一致的。
你这两个方法都不对啊。如果你运费是自己开具发票的话(自己运的话)就代表你这笔业务是混合销售。运费价格属于价外费用要含在售价中。你购入时的运费是70,不能按照80扣。即 (512-410)/1.17*0.17=14.82元(增值税金额),70*0.07=4.9元(运费票),14.82-4.9=9.92元 利润=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