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应该作土地增值税清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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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可以的: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税务中介机构受托对清算项目审核鉴证时,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对审核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对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采信。2.税务机关要对从事土地增值
因此,如果土地增值税未清算,稽查局可以对相关的纳税义务人进行稽查和处理。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应当由税务局的征收部门而非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处理也应由征收部门进行。
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
而土地增值税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应税房地产的销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并纳税,税款的征收和清算由税务机关负责。因此,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毕后,尾盘销售的监管职责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稽查局无权处理该问题。
把数据和资料准备好以后,就可以进行填制土增清算的表了,一般税务局要求4月30日以前提交申请表,纸制版和电子版。5月1日-9月30日是税务局审核和稽查的时间。这个时间要看各地区税务局的安排,会有不同。特别说明:通过以上关于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清算 税务局的清算工作流程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