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已开具的发票可以重新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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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无需重新开具,只需要将该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在 系统升级版基础上,增加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普通发票系统,国税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新系统出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法律效力,与原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具有相同的用途和使用规定,可以作为财务报销票据。 - 不无需重新开具,只需要将该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即可。国家税务总局在 系统升级版基础上,增加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普通发票系统,国税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新系统出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法律效力,与原纸质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具有相同的用途和使用规定,可以作为财务报销票据。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经常存在开票有误、发生销货退回以及开具发票退回等情况,需要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就针对几种情况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的政策问题进行整理归纳。
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
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但是,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规定相对严格,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 重新开不就重复了吗?你开出来也无所谓呀,多开多纳税嘛。
- 可以 开红字发票 再重新开正确的发票
电子发票开错了不可以重开。发票丢了,因为涉及税收,一般不能重新开具。通常情况下,确认发票丢失后,开票方必须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遗失的相关手续,并依法申请已征税证明等凭据提交受票方开展相关后续工作,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的基本前提,是相应发票的所有联次必须齐全。...
电子发票不可以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法律效力等同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
电子发票的重新开具是一个较为常见的操作。如果发现已经开具的电子发票有误,首先需要进行红字发票的冲销。这一过程涉及到使用开票软件系统,找到错误发票的号码,通过特定的流程来开具一张红字发票,用以冲销原发票金额。随后,根据实际需求,可以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在实际操作中,开票软件系统对于开错的发...
贵司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根据各地税务机关的税务问答,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不能重复开具,如果已开具电子发票后,就不能重复开具纸质发票了。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所以是不能重复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