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留抵退税新政策是怎样的

期末留抵退税新政策是怎样的
  • 法律分析:一、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下称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二、 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 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 额的比重。三、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称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四、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五、 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六条 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但是未享受而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减免税,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 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自2021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

  • 期末留抵退税新政策为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留抵退税,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这样可以增加企业当期现金流,因此能很好地起到助企纾困...

  • 1.加大增值税期末小微企业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增量增值税留抵税额按月全额返还政策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一次性返还小微企业留抵税额。 (一)自2023年4月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税额。2023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执行。 (2)自2023...

  • 1.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增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同时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确保小微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2. **制造业等行业退税力度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

  • 第一,将先进制造业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小微企业和六个重点行业,并作为一项长期性政策。第二,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在2019年4月1日前形成的存量留抵税额予以退还。这项存量留抵退税政策是一次性政策。这里的“一次性”,是指纳税人在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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