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上,税法和会计准则有什么差异?
- 建造合同是施工企业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这里的“资产”是指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及200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将建造合同确认收入与结算工程款进行了分开处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会计上强调关注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按预计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部分或者不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即:(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
建造合同准则将合同收入分为两部分:一是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在税收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应作为价外费用征收流转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进行...
但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可靠地估计,且符合收入准则确认条件时,税法与会计确认的收入是一致的。同时,对于不跨年度的工程在符合上述条件下税法与会计确认的收入也是一致的。三、关于建造合同确认收入的规定除了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四个必备条件外,建造合同确认收入还规定: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企业...
在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对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建筑安装工程,不论该...
营业税在你确认收入时或开出发票是就要计提税金了。一、会计处理:预收账款是往来科目。在未发生实际的业务时,类似于企业的借款,是无需进行调整的。 至于收入的确认,要按照《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相关财务规范相关收入进行确认的条件进行确认。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无论是否发生往来款项,都应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