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简介
- 江门地方税务局为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的直属机构,负责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堤围防护费征收管理工作。江门市地税局下设7个市、区局:蓬江区地方税务局、江海区地方税务局、新会区地方税务局、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开平市地方税务局、鹤山市地方税务局、恩平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规费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加挂基层工作科牌子)、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江门地方税务局作为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承担着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堤围防护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机构下设7个市、区局,分别为蓬江区地方税务局、江海区地方税务局、新会区地方税务局、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开平市地方税务局、鹤山市地方税务局、恩平市地方税务局,以及...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包括多个部门,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共同推动地方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机关财务、信息等工作。此外,还负责组织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并制定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法规科负责地方税收执法监督、检查...
1、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和档案、信访、保密、机关财务、信息等工作;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文电及其他综合性材料;组织局机关会议、税法宣传、税收调查研究、局机关和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办公自动化工作;制定局机关内部综合性规章制度。2、法规科负责地方税收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局内制...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还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和理论研究,以增强社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在财务管理方面,该局组织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透明和有效。该局还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为税务队伍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此外,该局还负...
1.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2001年,被授予“江门市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2006年,被评为“江门市文明单位”以及“市直机关排头兵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2002、2004、2005、2006、2007年,连续多年被评为“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2003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 开平市地方税务局:-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