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首违不罚总共有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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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1、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2、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3、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4、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且没有违法所得5、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且没有违法所得6、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缴销发票且没有违法所得7、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8、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资料9、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税收票证10、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
【法律分析】:税务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2、危害后果轻微;3、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如果纳税...
法律分析:“首违不罚”十项清单具体包括:1、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2、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3、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
六种条件:1、分解住院、挂床住院;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5、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6、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轻微违法...
法律分析: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法律分析: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不是所有的税收违法行为都适用“首违不罚”。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二是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