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私人账户有进款出款有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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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公司法人私人账户进款出款只要是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公私分明、严格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这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担惊受怕的事情了。不仅仅是法人(多数情况是股东)的私人账户,有些情况下高管、财务负责人等,可能都会有所涉及。但只要私人的资金流水是与公司业务无关的,那么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但就是这个“其他生意”的范围,应该要界定清楚。有些公司通过虚开发票,然后将公司款项汇出,再通过多个账户之间进行周转,最后汇入老板的私人账户,看似是与公司不相关的账户汇入,但其实就是因为公司的生意而周转的现金流。这样的问题,一查便知,风险相当高。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可能影响的不是税务查账。比如,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与股东的账户之间存在大量、频繁的资金往来,且资金用途复杂,导致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已经无法进行区分。那么会影响到股东的“有限责任”;又或者公司想要上市,在查资金流水时,发现某高管的妻子账户存在大量不正常的资金流水,而且与公司的供应商或者客户有关,那么就会有利益输送的嫌疑,可能对质控产生影响。所以,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私人账户,我们应该清楚地界定清楚这个“其他”。确实是与本公司无关的其他资金,通过合法经营,正常途径取得的,那么对税务检查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其他的重要事项产生风险。【拓展资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当提供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征收依据。(一)个人持票人委托代收其开户单位签发的支票,将资金转移到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二)个人以申请人的银行汇票、本票为主体向开户银行付款,并将款项转至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第四十二条如果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仔细检查的原始基础支付或收集的基础上,并保持该副本,并依照会计档案。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