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 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征收管理与法规科和规费征收管理科等8个职能科室,下辖大同、祥平、外税、新民、西柯、五显、汀溪、莲花等8个税务分局(所)和1个稽查局。内设 8个科室:1、办 公 室(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2)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审核把关局机关公文;(3)负责地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4)负责税收宣传工作,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编发银税信息,管理文书档案;(5)处理群众来信和来访;组织办理人大、市政协的提案和议案;(6)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财产等行政事务。(7)负责督查区局重要事项的落实工作。2、人教科(1)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负责干部、职工的交流、考察、任免、转正定级、奖惩工作;(2)负责组织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及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办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3)负责劳动工资的管理、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人事档案的管理、考勤管理、临时工的管理;(4)负责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教育培训工作;(5)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6)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并组织各项措施的落实;(7)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3、监察室(1)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2)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3)受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4)调查处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5)负责廉政建设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行风建设工作;(6)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4、税收政策管理科(1)负责各税费费的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2)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解释和处理,(3)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4)负责和执行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等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行业财务管理工作。(5) 负责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5、规费征收管理科(1)负责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保费政策法规的研究、解释并组织实施;(2)监督、检查、指导各征收单位依法执行政策法规、提高征管水平;(3)负责对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和调研,负责对社保费重点费源进行监控;(4)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编制社会保险费的收入计划,并负责下达任务及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6)负责协调社保费征收工作中与其他部门的关系;(7)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6、征收管理与法规科(1)负责贯彻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2)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税务检查和税收资料管理。(3)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管理税收发票。(4)负责企业办税员的管理、业务培训,负责税务代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地方税收理论、政策调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5)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7、计划财务科(1)汇总分析税收会计、统计信息数据;(2)拟定税收计划和会计、统计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管理全局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4)监督执行地税系统财务制度;(5)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拨;(6)组织实施内部审计;(7)负责税收票证和完税证的管理工作。(8)组织研究分析地方税收税源状况及变化情况。8、信息技术科(1)负责计算机应用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与管理;(2)负责计算机购置、配发、网络建设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3)负责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4)负责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工作;(5)组织实施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6)负责经济信息的提供处理工作。下设 1个稽查局、8个基层税务分局、所:1、 稽查局负责稽查计划的编报工作;负责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实施稽查工作;负责组织大案要案(具体标准根据审理权限确定)的审理工作;负责稽查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稽查计划完成情况及稽查成果的分析工作。2、 外税分局负责同安区范围内外资企业地方税收管理工作3、 祥平分局负责同安区祥平街道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4、 大同分局负责同安区大同街道、洪塘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5、 新民分局负责同安区新民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6、五显税务所负责同安区五显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7、莲花税务所负责同安区莲花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8、西柯税务所负责同安区西柯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9、汀溪税务所负责同安区汀溪镇范围内地方税收管理工作

  • 在基层设置方面,同安区地方税务局下辖1个稽查局、8个税务分局(所),即外税分局、祥平分局、大同分局、新民分局、五显税务所、莲花税务所、西柯税务所、汀溪税务所。这些基层单位负责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地方税收管理工作,包括外资企业、特定街道、城镇范围内的税收征收、管理与服务。

  • 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征收管理与法规科和规费征收管理科等8个职能科室,下辖大同、祥平、外税、新民、西柯、五显、汀溪、莲花等8个税务分局(所)和1个稽查局。内设 8个科室:1、办 公 室(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

  • 外部机构包括厦门市思明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湖里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象屿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同安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翔安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集美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包括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由原厦门市税务局分设而成。市局机关设有12个处级机构及1个机关服务中心,并辖有6个直属机构和6个区地税局,共计815名干部职工。在税收征管方面,厦门市地税局采取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户划分原则,在市区范围内实行“一级稽查”体制,形成了日常管理、税务...

  • 该局工会委员会被省总工会授予“2006年度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区局办税服务中心连续两届荣获厦门市“群众满意服务窗口”称号;涌现出省“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市劳模江颂同志等一批先进个人;2008年1月该局征管法规科还被省人事厅、地税局授予2005-2007年度全省地税系统“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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