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少缴能不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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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管法规定如下: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正确做法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会计利润额加上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减去以前年度的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行预缴。这样,才能确保企业所得税的正确预缴,避免少缴税款的问题。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采取季度(月)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房地产企业在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常面临两种观点的困扰:一种观点主张以利润额加上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减去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预缴企业所得税;另一种观点则直接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额乘以适用税率预缴。这...
即还没有减去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因此,房地产企业预缴所得税时还必须考虑当期实际利润问题.如果季度内有完工产品收入和其他收入并且产生了实际利润额,而仅按照预计毛利额预缴企业所得税,明显少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包含季度利润额.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
企业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次年如实做汇算清缴,少缴则需补缴,多缴则可申请退回。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提前预缴的税率是25%。房地产预缴所得税主要考虑预缴的毛利率,缴税款=毛利X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