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秘密文件30曰内查无下一落

税务机关对秘密文件30曰内查无下一落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一条规定,严格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对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如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可认定为非正常户。【摘要】
    税务机关对秘密文件30曰内查无下一落【提问】
    税务机关对秘密文件30曰内查无下一落【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第一条规定,严格非正常户认定管理。对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核查,查无下落的纳税人,如有欠税且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税人无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或虽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物但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仍无法使其履行纳税义务的,方可认定为非正常户。【回答】
  •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规定:“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

  • 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

  • 第26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需标明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分别标注在公文首页右上角。绝密、机密和秘密的定义和保密期限也作了明确说明,如绝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为20年,秘密级为10年,特殊情况可规定为长期或特定期限。第27条强调紧急公文的标注,如“特急”和“急件...

  • 税务局收到协查函要回执吗?税务局收到协查函要回执的。通过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发出的协查函,受托方应当在收到协查函后30日内回函。国家税务总局对协查回函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

  • 对涉税保密信息纸质资料,税务机关应明确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受理、审核、登记、建档、保管和使用。 对涉税保密信息电子数据,应由专门人员负责采集、传输和储存、分级授权查询,避免无关人员接触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 第九条对存储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纸质资料或者电子存储介质按规定销毁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督,确保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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