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做的业务,拿别的公司收据和财务章给别人开票这是不是犯罪?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是的,你和为你开票的公司以及接收发票公司都属于违法行为,个人发生业务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
没有影响,除非这个这个账是你做的,凭证上签的是你的名字,那出事了你就有责任,这样不会有责任的,出了事也是财务上的事
老板拿回来银行承兑汇票,应该是其他单位背书给你们公司的,不清楚这个单位和你们公司是否有业务往来 若是有业务往来,并欠你们钱,那么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若是不欠你们钱,那么 借:应收票据 贷:预收账款 若是这个单位和你们没有任何业务往来,那么要确定下这张银行承兑汇票怎么来的,借:...
你写的不清不楚,我只能大致的猜测一下:你以私人名义和一家公司协商了一项人工协议。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一项任务,公司验收后给你报酬。但是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当初也只是口头协商。你完成任务后,公司也支付给你报酬了。因双方没有合同往来,所以对方公司则开了一张收据要求你签字,来证明你收到了这...
收据是不能报销的 你可以再问一下财务经理,说明一下情况,如果他坚持的话,你可以付款,他肯定会想办法的,这样你也没什么责任了
可以的。税务查账时不会很仔细的看你发票是否连号之类的细节问题。公司财务做账或是审计的时候,只要报销流程正确,有负责人签章。就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