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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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有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1.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继续教育。
    学历继续教育,为在 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3.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
    5.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6.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
    (二)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 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 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一、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

  • 3.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4.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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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可以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特定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支出。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可以按照国家政...

  • 法律分析: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