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残值如何计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税收文件(以下简称“原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尽相同。如《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33条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需要少留或者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1条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预计净残值”的比例没有明确规定,授权企业“合理确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9条)。
固定资产残值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1、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2、固定资产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不转移的价值,是固定资产残余的金额;3、固定资产残值由企业自主决定,比例一般为3%-5%。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计算公式: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报废时预计可以收回的残余价值—预计清理费用后的余额。1、预计净残值率计算公式: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净残值率一般原按资产原值的3%~5%确定。现在统一为净残值率5%。2、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1、年限平均法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2、工作量法=【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100 3、双倍余额递减法 =【2/预计使用年限】*100 4、年数总和法=【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
答:净残值按现行税法规定=原值*3%或5%.内资企业比例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653》第31条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外资企业比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若干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有关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