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扣缴消费税,加工后的物资用于继续生产消费税可抵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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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属于消费税条例上列举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时已代扣的消费税在用于继续生产时可以抵扣。这是由受托方代扣的,委托方可以抵扣销售时的消费税。
2、受托加工物资加工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是因为已经承担了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受托方只是代扣,实际承担者是委托方。
这样避免重复征税。
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受托方按照约定进行加工制造,最终完成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负责销售并代收代缴消费税。一、委托加工业务概述 委托加工业务是指企业或个人将原材料或半成品交由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加工制造,最终完成符合特定要求的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委托方与受托方通过合同约定各自的...
无论受托方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都是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除加工金银首饰外),但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的,由委托方在机构所在地自行申报缴纳消费税,而受托方是企业,则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除个体工商户...
法律主观:委托加工物资交消费税的原因是: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方可不计入成本。委托他人加工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代收代缴。法律客观:《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需要再交纳消费税。
答: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因为消费税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了,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时,就不用交了,只要交销售货物的增值税.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095号)规定,接受经 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银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