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最新变化有哪些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最新变化有哪些
  • 变化1:优惠数额

    新政策

    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原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哪些变化: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的范围,由原来的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

    变化2:指标计算

    新政策

    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原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其从业人数,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哪些变化:把月平均值和全年月平均值修改为季度平均值和全年季度平均值,简化了这两项指标的计算过程。
  • 财政部针对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内容,发布4份正式文件,旨在延长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残保金、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至2024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为5%。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至100%,此政策作为...

  • 国家最新税务政策公告指出,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有所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此前的2.5%政策已不再执行。这一政策涵盖了100万以下的所有小型微利企业,实现了统一税负标准。对于年...

  •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2024年的主要内容如下:1. 对小型微利企业,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同样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小型微利企业享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的企业。政策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企业,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发布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更新)1.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要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将按25%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政策依据】:参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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