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会计上“销售”的含义与税法中“销售”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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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中销售,只有开票了才算,才能入账,没开票没法入账报税,会计内账中只要销售就可以入账确认收入。
会计中销售与税法中销售的含义是一致的,都是指货物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并且款项很可能收到,那么就要确认为销售。
会计上的销售,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一般是指确认为收入的销售,税法中的销售,依据的是收付实现制,收到货款时,税法上就确认为企业的收入。区别的意义在于:会计上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企业的收入、费用,这样做能让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与会计期间相配比,会计站在企业的角度;税法上根据收付实现制,只要...
其实会计中的销售和税法的销售最大区别在于税法中“视同销售”情况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视同销售情况包括集体福利使用的自产商品、个人消费用的产品、无偿捐赠、投资之类的情况都是视同销售。希望能帮到朋友您!!!
(一)应税销售类业务应税销售类业务是指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的销售业务。这类销售业务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发生上述行为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结转,但按税法规定,视同...
会计销售额与应税销售额在计算方式上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权责发生制的运用上。会计销售额通常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确认收入,而非仅在收到款项时确认。若企业提前开具了 ,但货物尚未生产完成,会计上不会将此计入销售额,而税法上则将这部分计入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应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