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支出 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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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温津贴支出 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近日,广西天气进入“烧烤模式”,一些单位开始给员工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清凉饮料。那么,企业的高温补贴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6月30日,广西国税12366呼叫中心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的一种。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据了解,每年6月~10月,南宁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的高温津贴。广西国税12366工作人员表示,该项补贴属于企业“应付工资”项下列支,作为单列工资统计入企业工资总额。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企业为员工发放的高温津贴,若在该额度内,可进行税前扣除。
除了高温津贴,一些企业还会为员工发放清凉饮料等祛暑食品。那么,这部分支出是否也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据广西国税12366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后,企业可以继续安排好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也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过,“合理”的支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其一是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如果企业发生的所谓的支出,并非出于工作的需要,那么其支出就不得予以扣除;其二是为所在企业雇员配备或提供,而不是给与企业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其三是限于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品等,如高温冶炼企业职工、道路施工企业的防暑降温品,采煤工人的手套、头盔等用品。
假如企业的清凉饮料供应超出了“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对于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一旦超过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按调增后的利润总额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二、从企业所得税上来看,已纳入工资总额的高温补贴可以按照“工资薪金”直接在企业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发放职工的具有福利性质的防暑降温费补贴,应当按照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标准在税前列支扣除,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参考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因此,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纳入工资总额计算的高温补贴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夏季高温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企业所得税福利费的范围,企业按标准支付的夏季高温津贴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在个人所得税中,员工取得的夏季高温津贴不属于免缴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应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倍领安全小编的介绍,高温补贴用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大家...
高温津贴也应该纳入工资总额,属于扣税的范围,如果和工资一并超过个税的起征点,则企业会为职工代扣个税。在每年的夏天,企业都应该给户外工作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标准是每月几百元左右。如果职工没有拿到,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一、职工拿到的高温津贴是否扣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内...
高温补贴需要交税吗 高温补贴 需要交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