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样品免费送客户是否要缴企业所得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是的,是要按照视同销售交税的
-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全部收入和成本、费用的抵减后的所得额征收的,样品送出去没有取得相关收入,谈不到缴纳所得税。
- 作为企业的销售费用-广告费列支,应该视同销售报增值税及相关的税费。所得税要考核你的广告费列支是否超标,如果不超标是不要报所得税的。
法律分析:自产产品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需要视同销售处理。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实施条例》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
因此,如果企业将样品提供给客户免费试用,这种行为应被视为销售行为,企业需要将其并入收入总额中,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此外,视同销售的处理不仅涉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还需要注意其他相关税费的缴纳。例如,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涉及消费税、关税等。综上所述,企业将样品提供给客户免费试用时,...
2.如果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品,则是交际应酬费,应当归列“业务招待费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规定扣除。3.如果将礼品赠送给与...
【解答】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计提销项税额。”因此,企业免费赠送的样品也属于视同销售行为,需要开具 。通常情况下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就应开具发票,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样品用途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其行为按规定应视同产品销售行为确认收入,并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