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免抵退税具体算法?

企业免抵退税具体算法?
  •   问题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一、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或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见“二、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

      当期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1.如当期应纳税额≥0时,则:当期应退税额=0�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

      3.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指标确定。�

      “免、抵、退”税办法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销售发票的离岸价为准。�

      二、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是指购进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列明的且不能按免税金额计算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直接进口用于复出口的进口料件+代理进口用于复出口的进口料件+用于复出口的深加工结转的进口料件。�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其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实征消费税。�

      (二)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

      当期免税进口数件的组成计税价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按购进法处理,另一种是按实耗法处理,即先按计划分配率来计算,待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后,用实际分配率来调整,目前,我们采用的是“实耗法”来计算确定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其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根据《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注明的金额确定。� 计划分配率的最大值为100%。�

      (三)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的确定�

      采用计算机管理,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由以下内容组成:�

      1.当期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

      2.当期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

      3.当期出具《视同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

      4.当期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调整额”。� 5.上期结转尚未抵扣完的免抵退税抵减额。�

      “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审核通过的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计划分配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核销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本手册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总值×出口货物退税率-本手册累计已出具“免税证明”上免抵退税抵减额。�

      本手册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总值=本手册审核通过的直接出口总值×实际分配率。�

      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剩余边角余料-结转至其他手册料件-其他减少进口料件金额)/(直接出口总值+结转至其他手册成品金额+剩余残次品金额+其他减少出口成品金额)×100%�

      实际进口总值中,包括用于复出口的深加工结转的进口料件。�

      “视同料件加工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抵退税抵减额=代理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免税原材料退税率+钢材以产顶进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国产棉金额×退税率+其他视同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退税率。

      问题二;
      1 本年累计按应纳税额计算的税负率 (应纳税额+免抵税额)/(应税销售收入+免抵退税销售收入)×100% 应纳税额=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9栏本年累计数;免抵税额=∑本年各月录入数;应税销售收入=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栏本年累计数;免抵退税销售收入=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7栏本年累计数
        2 本年累计按增值额测算的税负率 (工资总额+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折旧+利润总额)×17%÷全部销售收入×100% 工资总额=∑本年各月录入数;营业费用=当月《损益表》3行本年累计数;管理费用=当月《损益表》7行本年累计数;财务费用=当月《损益表》8行本年累计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当月《损益表》4行本年累计数;折旧=∑本年各月录入数;利润总额=当月《损益表》15行本年累计数
        3 本年累计增值税税负率 [应纳税额+免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期未留抵税额)]÷(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100% 应纳税额=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9栏本年累计数;免抵税额=∑本年各月录入数;上期留抵税额=本年1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3栏本年累计数或者等于0;期未留抵税额=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0栏本月数;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栏本年累计数;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当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7栏本年累计数
  • 法律主观:根据“免、抵、退”税政策规定,按 纳税 申报计算出生产企业当月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以及留抵税额的几种情况的账务处理。 一、当期免抵退税额小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例1资料:假若上期留抵税额20万元, 增值税 申报表20栏本月留抵税额为3175万元。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

  •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

  •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

  • 免抵退税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免抵税额 = 出口货物销售额 × 退税率 -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明确基本概念 免抵退税是一种针对出口货物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种政策下,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可以按照特定的退税率享受退税。而“当期免抵税额”则是指在...

  • 其中: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条例规定的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计算应退税款 当外商投资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①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且...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