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副产品收购发抵扣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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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因此,没有时间限定,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虽然不需要认证申报抵扣,但也要及时申报抵扣。您总不能拿几年前的发票申报抵扣吧。 - 对于
一般纳税人
来说,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金,前提是开具
农产品收购发票,根据发票金额乘以13%来计算抵扣进项税。
如果你不是一般纳税人,而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自己种植的蔬菜,是不能计算进项税金的,因为本身销售就是免税的。 - 关于农副产品收购发抵扣时间规定
180天
农副产品抵扣新规定包括:1、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按照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4、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可按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
一、购进农产品进项税的扣除规定是什么1、购进农产品进项税的扣除规定是:(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企业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即可以按照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企业购进进口原辅材料的,可以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3)向农业生产者...
购进农产品时,除了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还可以根据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13%。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五条,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可以免征增值税...
农副产品收购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对象为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农业生产者个人,且仅限于在本省市、县范围内开具,不得跨县、市使用,对于省辖市内各区之间可以跨区使用。因此,如果企业的收购行为符合以上规定,可以开具收购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可以抵扣增值税。修订后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