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企业所得税 求解答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销售利润:50-37.5=12.5万元,扣除管理费用:工资14万元,折旧64万元,共78万元,销售费用工资30万元,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5+0.5=5.5万元,利润总额:12.5-78-30-5.5=-101万元,不需要缴纳所得税。确认一下题意是否有误。
因为工资是“成本费用”中的,不属于损益类科目,所以不需要扣除。答:会计利润总额=销售收入+营业外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不包括增值税)-营业外支出=2 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疑问二:三费增调所得税是神马东西,工会经费不是扣除工资薪酬...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等7个方面。准予扣除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企业所得税是对公司的资本所得和利润征收的税。关于企业所得税归宿,著名的...
(1)计算该企业2014年利润总额 (2)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解答:(1)利润总额=6800+120-3680-129.9-1300-1280-90-36=404.1万元 (2)需要调整的项目如下:1、国债利息收入不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调减120万元;2、广告宣传费的扣除...
所以三项经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28+5-4+7-5=6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10+50+10-20+16.8+6+6-30=148.8万元 2010年应交企业所得税148.8*25%=3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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