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的装卸费需要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好,如果是销售应税消费品附带的装卸费,需要作为价外费用作为消费税计税依据的
是的。如果是销售应税消费品附带的装卸费,需要作为价外费用作为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法律主观:是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中的运费的处理:(1)运输费用作为价外费用需要计算缴纳销项税时,视为含税收入;(2)取得运输发票,需要计算抵扣进项税时,用运费计算进项税额;(3)已抵扣进项转出时,用运费转出进项税额。判断运费是计算销项税还是抵扣进项税,主要是要看运费是收取的还是支付的,如果...
取得的装卸搬运费,按商品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另一种情况是,对装卸费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单纯提供装卸劳务、装卸劳务单独核算)。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以及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进一步解释,价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费等性质的额外收费。同样地,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一致。因此,购买商品时所附带的运费,被视为销售额的一部分,销售方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