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从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票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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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以下简称专用发 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 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
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实行“先比对,后扣税”。“先比对,后扣税”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抵扣流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的规定执行。第七条指出,这些抵扣凭证需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第十一条要求辅导期纳税人设立“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完成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七条,这些凭证在完成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第十一条指出,辅导期纳税人应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
首先,凭证需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具体流程是,辅导期纳税人应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通过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取得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若凭证通过交叉稽核比对无误,进行抵扣操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
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内,通过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商贸企业获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须在进行交叉稽核比对后确认无误,方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