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造成的损进项税能抵扣吗?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进项税能抵扣吗?
  •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进项税能抵扣。
    增值税
    定义: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简介: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 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 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三)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非正常损失”的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进一步明确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该条所列举的“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非正常损失,仅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项“购进货物及相关劳务”而言,并没有包括条例第十条第(三)项“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在内。
    假设以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为例,依据上述规定,企业购进的原材料为税法规定的购进货物,其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不属于税法规定的非正常损失范围,属于正常损失,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自然灾害造成商品损失会计分录自然灾害造成商品损失,进项税额是准予抵扣的。自然灾害造成商品损失,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查明原因后转入“营业外支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自然灾害损失贷:库存商品借:营业外支出...

  •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进项税能抵扣。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不属于税法规定的非正常损失范围,属于正常损失,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

  • 【答案】:B 选项A,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但境外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以抵扣;选项C,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的非正常损失。只有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选项D,...

  • 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范围,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