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操作开具红冲发票?
7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你不用申请了,根据对方提供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就可以开红字发票了,开完后,再交给对方,红字做冲减原分录,再用正确的发票做正确的分录。
- 一、开具红字普通发票
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
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3、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
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4、销货方、购货方均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
同上述第3点操作。
5、购货方出具的有效证明内容包括:
(1) 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和退货原因;
(2) 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3) 同时附上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复印件(已付款的)。
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及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
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
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蓝字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红字专用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2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将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
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 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红字 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 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 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具红字发票 - 一、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
1、纳税人在自己的发票开具系统中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菜单,按照原蓝字发票情况填写表格,保存后导出到电脑桌面上,同时打印两份(加盖公章)。
2、登录网上办税厅,然后点击“我的信息”栏目,在“我的办税事项”的“其他申报事项”中有“红字发票文件传送”。点击“红字发票文件上传”,点击“新建上传”后,点击“浏览”,从桌面选择您需要上传的红字 XML文件。然后点“确认”。
二、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纳税人申请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至分局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窗口办理手续。
属购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双方同意退货或折让的证明(双方公章确认)。
3、进项税额转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属销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2、属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情况的,需提供购买方出具的拒收发票证明(加盖购买方公章),写明:
(1) 码、号码及拒收理由。
(2) 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
(3) 注明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4) 购货方税号开错需提供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购方公章)。属于“开票有误,发票尚未交付”情况的,需自行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注明发票尚未交付(加盖公章)。
3、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货方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可在自己的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开具前纳税人需要在系统中录入红字发票通知书号码。
开具红字发票次月报税时需提供对应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复印件 - 1、登录开票软件系统,工具栏单击“发票管理”按钮,进入发票管理模块。
2、单击菜单栏“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3、在弹出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对话框中,选择:1、购买方申请,2、销售方申请。一般都是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购买方申请并且已抵扣,则要做进项转出。选了销售方申请,输入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的 码和发票号码,开票时间会自动带出。然后点击“下一步”。
4、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比对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单击“确定”。
5、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界面,由于之前选择的是销售方申请,内容已被带出不需要更改,直接“打印”保存即可。如果是购买方申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入数据。【摘要】
红字发票红冲怎么开【提问】
您好,这里是百度咨询律师。【回答】
1、登录开票软件系统,工具栏单击“发票管理”按钮,进入发票管理模块。
2、单击菜单栏“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3、在弹出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对话框中,选择:1、购买方申请,2、销售方申请。一般都是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购买方申请并且已抵扣,则要做进项转出。选了销售方申请,输入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的 码和发票号码,开票时间会自动带出。然后点击“下一步”。
4、在弹出的对话框中比对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单击“确定”。
5、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界面,由于之前选择的是销售方申请,内容已被带出不需要更改,直接“打印”保存即可。如果是购买方申请,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入数据。【回答】
红字发票要红冲【提问】
怎么操作【提问】
1.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2.选择普通发票,双击鼠标左键确定,
3.查看对应的票号是否正确,点击确认,
4.进入开票界面选择红字填入 码-发票号码,输入两遍,输入时要保证输入的正确。 码为十二位数,发票号码为八位数。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认开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无误,点击确定。进入发票开具界面,所有的信息自动带出,开票金额为负数,发票抬头信息不要修改。确认右下角的 码和号码与需要开具红字的发票对应。【回答】 - 第一种:当月开具增值税
发票
有误。
可以在系统中按“发票作废”处理,一旦
过月
就只能能够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种:过月才发现发票开具有误。
一、属于销售方开票有误而购买方拒收(当时给购买方),销售单位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180天),向销售方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购买方拒收的具体原因,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并提供有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
事项
以及正确内容的
书面材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单位据此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二、属于销售方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销售单位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180天),向销售方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开具错误的具体原因,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并向销售单位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写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错误的具体理由、错误具体事项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单位据此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第三种、购买方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
一、购买方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了增值税,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不需要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据此所列的增值税
税额
,从购买方的
当期进项税额
中转出。
购买方取得
红字专用发票
后,连同留存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起作为记账凭证。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的,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此时作为购买方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系统中未认证过,所以购买方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三、发票联和
抵扣联
均无法认证。
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需要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此时作为购买方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系统中未认证过,所以购买方不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 - 地税的发票没有那么正规,非要重开吗?
首先对方要提供一份说明文件给你们公司,说明为什么要重新开具,就的发票也要全部退回交税局查验,重新开肯定只能开具新版的发票了,由于存在新旧版涉及系统的问题,必须请教税局专管员了。
最好是税局不同意重开,这样你也省事了,对方也怪不了你。
1.提交申请: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红冲发票的申请,包括红冲原因、红冲金额等相关信息。2.审核批准:税务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红冲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后,予以批准。3.开具红冲发票:纳税人在获得税务机关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开具红冲发票。红冲发票的开具需注明原发票的代码、号码以及红冲的金额...
发票红冲的操作流程如下:1.首先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2.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3.企业收到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可以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若是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需购买方申请,...
首先,需要确认发票是否符合冲红条件。一般来说,当发票开具错误、重复开具、购买方退货等情况下,可以申请冲红处理。二、提交冲红申请 购买方或销售方根据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冲红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退货协议、发票错误证明等。三、税务机关审核 税务机关在收到冲红申请后,会进...
购方完成认证后,如何开具红冲发票,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确认购方的认证信息无误。确保购方在供应商系统中完成了认证流程,这通常涉及提供相关的公司资料和税号。其次,通过供应商系统或财务软件,进入红冲发票的功能模块。这一操作通常需要管理员权限。在红冲模块中,输入购方的税号或其他识别信息,选择需...
发票红冲步骤如下:1.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对应的 码、发票号码等信息,说明开具红字发票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出具红字发票通知单。详细解释:发票红冲是指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因为某些原因需要进行作废处理,比如发票信息错误、货物退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