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可以调解吗?

税务行政复议可以调解吗?
  • 一、税务行政复议可以调解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适用和解、调解: (一)被申请人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 行政处罚 、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二)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 (三)涉税举报奖励; (四)上位法不明确,税务机关主要依据政策调整作出决定的案件; (五)依法可以和解、调解的其他行政复议案件。 对于明显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除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自我纠正外,行政复议机关只能裁决,不能做和解、调解处理。 复议机关可以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下达《税务行政复议和解建议书》,征询和解意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复议和解建议书》之日起3日内将和解意愿书面或口头通知复议机关。口头表达和解意愿的,复议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未作回复的,视为不同意和解。 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 发票等。 (四)税收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 措施。 (五)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 违法所得 ; 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 1.颁发税务登记; 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行政赔偿; 4.行政奖励; 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七)资格认定行为。 (八)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十一)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五条 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二)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四)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前款中的规定不包括规章。
  • 税务行政复议可进行调解,这一过程遵循自愿与合法原则。适用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行政赔偿;行政奖励;以及其他具有合理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做出决定前可达成和解,并提交书面和解协议,若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

  • 行政复议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采用和解、调解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以下是可能适用和解、调解的情形:(一)税务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作出的行政行为,如处罚决定、税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确定等。这表明双方可以就行政处罚的轻重、税额的确定等进行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二)涉及行政赔偿或行政补...

  • 税务行政复议中可以适用调解的事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1、被申请人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3、涉税举报奖励;4、上位法不明确,税务机关主要依据政策调整作出决定的案件;5、依法可以和解、调解的其他行政复议案件;6、对于明显违...

  •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调解。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调解:(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2)行政赔偿;(3)行政奖励;(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 税收复议调解程序一般是由作出该税收决定的行政机关来办理,行政复议是可以以调解的方式来处理的。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代征人或其他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或违章处理问题上发生争议,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后,上级税务机关作出审议答复的一种处理税务纠纷的规定。它有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保障纳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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