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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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5、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6、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7、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国家税务总局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5、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6、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7、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
国家税务总局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包括:1、企业印制发票审批;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5、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6、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7、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税务行政许可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许可 就这三项了
截至当前,税务总局保留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其余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包括取消57项,调整为其他权力23项。为贯彻实施《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随着10多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推...
法律分析:税务行政许可有4项。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包括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