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了要在税务局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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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丢失了是需要缴纳罚款的,可处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有当地税务局进行规定。
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 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需要罚款。
具体根据当地税务局进行规定。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跨规定:
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 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3、拆本使用发票;
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6、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发票丢失了要在税务局交罚款,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扩展资料《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2、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3、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4、拆本使用发票的;
5、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6、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7、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8、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9、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 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 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需要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丢失证明: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遗失发票开票明细(申请人在网开发票开具系统中打印)。
(2)发票遗失作废声明。
(3)遗失发票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不用的呀,发票丢失了,登报声明以后,到开票的窗口说明下,然后拿着登报的记录出示给税务工作人员,好象重新开是不是又要交税,没听说罚款一说啊
- 楼主你还在吗?同一个问题,我丢了两联发票是不是要交罚款,交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