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怎么纳税
- 法律分析:1、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2、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即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余额小于纳税人本次应预缴增值税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3、辅导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因增购而预缴的增值税余额。纳税辅导期达到六个月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应向全程窗口提出转为正式一般纳人的申请,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法律分析:1、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2、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即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余额小于纳税人本次应预缴增值税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3、辅导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因增购而预缴的...
作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单位在12月首次开具发票,并在同月进行发票认证。这阶段的发票需在1月税务机关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抵扣。若销项税额为1000元,已认证的进项税额为1500元,则12月需缴纳税款1000元,1500元的进项税在12月无法抵扣。同样,若销项税额为2000元,已认证的进项税额为1800元,12月应缴...
新开贸易公司成为一般纳税人后,进入辅导期,主要关注的增值税缴纳问题包括发票认证抵扣和销项税额计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期限为180天,意味着在发票开具后的六个月内,公司可以进行发票认证并进行抵扣。而开具的普通发票的销项税则在1.3月份进行。辅导期内,认证增票、抵扣问题也需重点关注。比如,...
纳税人需提交申请,经税务机关核验后才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一、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什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5]41号)第三条规定:“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小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做好增值...
在一般纳税人辅导期间,对于开具的普通发票,需要关注1至3月份的销项税情况。另外,关于辅导期内的增值税认证和抵扣,存在一定的灵活性。比如,在3月份收到的1月份25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进行认证操作。在增值税认证抵扣环节,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认证。这样,发票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