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开的经营租赁服务怎么入账

进项开的经营租赁服务怎么入账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答:"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开始适用增值税,购买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目前,各融资租赁企业对于融资租赁业务主流的会计核算方法是:购买资产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租赁开始日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收到租金时再确认当期增值税.
    对于承租方融资租赁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其入账可以参考这个案例:
    2015年,A公司向B公司租入办公设备一台,租期为3年.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租赁合同 规定,租赁期开始日(2011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50000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150000元 ,第二年年末支付租金200000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250000元.租赁期届满后B公司收回设备,三年的租金总 额为750000元.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2015年:
    借:长期待摊费用15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
    2015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25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100000
    银行存款150000
    2016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25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50000
    银行存款200000
    2017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250000
    贷:银行存款250000
    融资租赁设备 取得的进项税如何入账的内容,会计学堂小编就介绍到这,融资租赁设备取得进项税按照固定资 产入账,可抵扣进项【摘要】
    进项开的经营租赁服务怎么入账【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答:"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开始适用增值税,购买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目前,各融资租赁企业对于融资租赁业务主流的会计核算方法是:购买资产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租赁开始日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收到租金时再确认当期增值税.
    对于承租方融资租赁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其入账可以参考这个案例:
    2015年,A公司向B公司租入办公设备一台,租期为3年.设备原价为1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租赁合同 规定,租赁期开始日(2011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50000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150000元 ,第二年年末支付租金200000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250000元.租赁期届满后B公司收回设备,三年的租金总 额为750000元.A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2015年:
    借:长期待摊费用15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
    2015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25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100000
    银行存款150000
    2016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25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50000
    银行存款200000
    2017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250000
    贷:银行存款250000
    融资租赁设备 取得的进项税如何入账的内容,会计学堂小编就介绍到这,融资租赁设备取得进项税按照固定资 产入账,可抵扣进项【回答】
  • 1、要搞清楚是承租人 ,还是出租人 。出租人 才是计入收入,承租人去 的话,是计入成本或费用的。2、弄清楚原始凭证是,一般有 发票申请表、发票记账联、缴纳税金的银行回单;小规模且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权利的纳税人。

  • 项目资产归项目运营方所有。该经营模式下项目运营方在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允许其按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予以抵扣。本公告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其抵扣,已抵扣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根据此公告,结合你公司实际情况,请参照执行 ...

  • 1. 房租发票与税务处理 在营改增后,企业支付房租时,应要求房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发票将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记录房屋租赁服务的相关费用。企业应根据发票上的税额,记入“应交税费”科目,体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2. 会计分录处理 在收到房租发票后,企业需进行会计分录处理。对于租赁方来说,通...

  • 根据以上规定,贵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设备,如果出租方应缴纳营业税,则应开具营业税发票;如果出租方应缴纳增值税,则应由出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那种情形,发票都是由出租方开具给承租方.若承租方符合上述条件并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收到融资租赁租金发票怎么...

  • ,应按照上述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因此,贵公司支付的房屋租金及场地租赁费,属于购进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符合上述第二十七条规定中的“用于免征增值税专案的服务”,应按照上述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