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准备同期资料时什么情况下需要准备主体文档具体内容是什么

企业在准备同期资料时什么情况下需要准备主体文档具体内容是什么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条规定:“十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十二、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架构
    以图表形式说明企业集团的全球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和所有成员实体的地理分布。成员实体是指企业集团内任一营运实体,包括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和常设机构等。
    (二)企业集团业务
    1.企业集团业务描述,包括利润的重要价值贡献因素。
    2.企业集团营业收入前五位以及占营业收入超过5%的产品或者劳务的供应链及其主要市场地域分布情况。供应链情况可以采用图表形式进行说明。
    3.企业集团除研发外的重要关联劳务及简要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主要劳务提供方提供劳务的胜任能力、分配劳务成本以及确定关联劳务价格的转让定价政策。
    4.企业集团内各成员实体主要价值贡献分析,包括执行的关键功能、承担的重大风险、以及使用的重要资产。
    5.企业集团会计年度内发生的业务重组,产业结构调整,集团内企业功能、风险或者资产的转移。
    6.企业集团会计年度内发生的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三)无形资产
    1.企业集团开发、应用无形资产及确定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的整体战略,包括主要研发机构所在地和研发管理活动发生地及其主要功能、风险、资产和人员情况。
    2.企业集团对转让定价安排有显著影响的无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组合,以及对应的无形资产所有权人。
    3.企业集团内各成员实体与其关联方的无形资产重要协议清单,重要协议包括成本分摊协议、主要研发服务协议和许可协议等。
    4.企业集团内与研发活动及无形资产相关的转让定价政策。
    5.企业集团会计年度内重要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关联转让情况,包括转让涉及的企业、国家以及转让价格等。
    (四)融资活动
    1.企业集团内部各关联方之间的融资安排以及与非关联方的主要融资安排。
    2.企业集团内提供集中融资功能的成员实体情况,包括其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3.企业集团内部各关联方之间融资安排的总体转让定价政策。
    (五)财务与税务状况
    1.企业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企业集团内各成员实体签订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以及涉及国家之间所得分配的其他税收裁定的清单及简要说明。
    3.报送国别报告的企业名称及其所在地。”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五条规定:“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企业签订或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扩展资料:
    税务机关进行转让定价税务调查时,纳税人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文档并承担协力义务和提供举证责任是十分关键的。从税务机关角度来说,纳税人准备的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文档可以协助税务调查人员评估和检查纳税人在转让定价中存在税务违规的可能性。
    检验纳税人是否存在转让定价行为并可作为是否应进行纳税调整的初步依据。因为税务机关面对跨国企业繁冗复杂的关联交易不可能一一搜集证据,而企业才是转让定价的决策者,拥有完整的转让定价相关资料,比税务人员更清楚其关联交易价格、费用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相应的举证责任倒置,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从纳税人方面来说,准备同期资料文档,可以显示其制定和执行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转让定价的意愿,确保其转让定价是经得起检验的,也规范了纳税人税务行为及实务操作。
    大部分建立了转让定价税制的OECD成员国以及其他国家,在其法律中一般都规定了转让定价等反避税调查中纳税人准备同期资料文档的义务,即应由纳税人事先准备同期证明资料,在调查发生时承担协力义务并证明其转让定价合理的举证责任。
    《办法》即是在借鉴OECD转让定价指南和各国及地区在同期资料税务管理方面法律条文的基础上,总结我国以往反避税工作对相关资料管理的税收实践,对同期资料管理作出的全面、细化的具体规定,使反避税调查中举证责任成为企业的法律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同期资料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十五条规定:“特殊事项文档包括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和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税务机关进行转让定价税务调查时,纳税人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文档并承担协力义务和提供举证责任是十分关键的。从税务机关角度来说,纳税人准备的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文档可以协助税务调查人员评估和检查纳税人在转让定价中存在税务违规的可能性,检验纳税人是否存在转让定价行为并可作为是否应进行纳税调整的初步依据。

    扩展资料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同期资料,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同期资料涉及引用的信息资料,应标明出处来源。同期资料应使用中文。如原始资料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副本。
    此外,关联申报时,企业所提交的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还要求企业披露其是否已按要求准备了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是否免予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以及企业当年是否签署成本分摊协议等信息。
    实务中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通常需要到次年第一季末才能准备妥当,因此考虑到次年5月31日的准备期限,企业在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时可能会面临较大的时间压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同期资料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条规定:“十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
    (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
    十二、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架构
    以图表形式说明企业集团的全球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和所有成员实体的地理分布。成员实体是指企业集团内任一营运实体,包括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和常设机构等。
    (二)企业集团业务
    1.企业集团业务描述,包括利润的重要价值贡献因素。
    2.企业集团营业收入前五位以及占营业收入超过5%的产品或者劳务的供应链及其主要市场地域分布情况。供应链情况可以采用图表形式进行说明。
    3.企业集团除研发外的重要关联劳务及简要说明,说明内容包括主要劳务提供方提供劳务的胜任能力、分配劳务成本以及确定关联劳务价格的转让定价政策。
    4.企业集团内各成员实体主要价值贡献分析,包括执行的关键功能、承担的重大风险、以及使用的重要资产。
    5.企业集团会计年度内发生的业务重组,产业结构调整,集团内企业功能、风险或者资产的转移。
    6.企业集团会计年度内发生的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
    (三)无形资产
    1.企业集团开发、应用无形资产及确定无形资产所有权归属的整体战略,包括主要研发机构所在地和研发管理活动发生地及其主要功能、风险、资产和人员情况。
    2.企业集团对转让定价安排有显著影响的无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组合,以及对应的无形资产所有权人。
    3.企业集团内各成员实体与其关联方的无形资产重要协议清单,重要协议包括成本分摊协议、主要研发服务协议和许可协议等。
    4.企业集团内与研发活动及无形资产相关的转让定价政策。
    5.企业集团会计年度内重要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关联转让情况,包括转让涉及的企业、国家以及转让价格等。
    (四)融资活动
    1.企业集团内部各关联方之间的融资安排以及与非关联方的主要融资安排。
    2.企业集团内提供集中融资功能的成员实体情况,包括其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3.企业集团内部各关联方之间融资安排的总体转让定价政策。
    (五)财务与税务状况
    1.企业集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企业集团内各成员实体签订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双边预约定价安排以及涉及国家之间所得分配的其他税收裁定的清单及简要说明。
    3.报送国别报告的企业名称及其所在地。”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条规定:“十
    三、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一)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二)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三)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四)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 十
    四、本地文档主要披露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概况
    1,组织结构,包括企业各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责范围和雇员数量等。
    2.管理架构,包括企业各级管理层的汇报对象以及汇报对象主要办公所在地等。
    3.业务描述,包括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概况、产业政策、行业限制等影响企业和行业的主要经济和法律问题,主要竞争者等。
    4.经营策略,包括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业务流程,运营模式,价值贡献因素等。
    5.财务数据,包括企业不同类型业务及产品的收入、成本、费用及利润。
    6.涉及本企业或者对本企业产生影响的重组或者无形资产转让情况,以及对本企业的影响分析。
    (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信息,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拥有企业股权的关联方,以及与企业发生交易的关联方,内容涵盖关联方名称、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构成情况、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以及关联个人的姓名、国籍、居住地等情况。
    2.上述关联方适用的具有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税率及相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3.本会计年度内,企业关联关系的变化情况。
    (三)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况 (1)关联交易描述和明细,包括关联交易相关合同或者协议副本及其执行情况的说明,交易标的的特性,关联交易的类型、参与方、时间、金额、结算货币、交易条件、贸易形式,以及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业务的异同等。 (2)关联交易流程,包括关联交易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与非关联交易业务流程的异同。 (3)功能风险描述,包括企业及其关联方在各类关联交易中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和使用的资产。 (4)交易定价影响要素,包括关联交易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其影响,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地域特殊因素。地域特殊因素应从劳动力成本、环境成本、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程度、消费者购买力、商品或者劳务的可替代性、政府管制等方面进行分析。 (5)关联交易数据,包括各关联方、各类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分别披露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不能直接归集的,按照合理比例划分,并说明该划分比例的依据。
    2.价值链分析 (1)企业集团内业务流、物流和资金流,包括商品、劳务或者其他交易标的从设计、开发、生产制造、营销、销售、交货、结算、消费、售后服务、循环利用等各环节及其参与方。 (2)上述各环节参与方最近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3)地域特殊因素对企业创造价值贡献的计量及其归属。 (4)企业集团利润在全球价值链条中的分配原则和分配结果。
    3.对外投资 (1)对外投资基本信息,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地区、金额、主营业务及战略规划。 (2)对外投资项目概况,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的股权架构、组织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的雇佣方式,项目决策权限的归属。 (3)对外投资项目数据,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的营运数据。
    4.关联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概况,包括转让背景、参与方、时间、价格、支付方式,以及影响股权转让的其他因素。 (2)股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包括股权转让标的所在地,出让方获取该股权的时间、方式和成本,股权转让收益等信息。 (3)尽职调查报告或者资产评估报告等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5.关联劳务 (1)关联劳务概况,包括劳务提供方和接受方,劳务的具体内容、特性、开展方式、定价原则、支付形式,以及劳务发生后各方受益情况等。 (2)劳务成本费用的归集方法、项目、金额、分配标准、计算过程及结果等。 (3)企业及其所属企业集团与非关联方存在相同或者类似劳务交易的,还应当详细说明关联劳务与非关联劳务在定价原则和交易结果上的异同。
    6.与企业关联交易直接相关的, 以外其他国家税务主管当局签订的预约定价安排和作出的其他税收裁定。
    (四)可比性分析
    1,可比性分析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资产或者劳务特性,交易各方功能、风险和资产,合同条款,经济环境,经营策略等。
    2.可比企业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使用的资产等相关信息。
    3.可比对象搜索方法、信息来源、选择条件及理由。
    4.所选取的内部或者外部可比非受控交易信息和可比企业的财务信息。
    5.可比数据的差异调整及理由。
    (五)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1,被测试方的选择及理由。
    2.转让定价方法的选用及理由,无论选择何种转让定价方法,均须说明企业对集团整体利润或者剩余利润所做的贡献。
    3.确定可比非关联交易价格或者利润的过程中所做的假设和判断。?
    4.运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和可比性分析结果,确定可比非关联交易价格或者利润。?
    5.其他支持所选用转让定价方法的资料。
    6.关联交易定价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分析及结论。”
  •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一)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第条规定:“十三、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 (一)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照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超过2亿元。 (二)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

  • 税务机关进行转让定价税务调查时,纳税人准备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文档并承担协力义务和提供举证责任是十分关键的。从税务机关角度来说,纳税人准备的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文档可以协助税务调查人员评估和检查纳税人在转让定价中存在税务违规的可能性,检验纳税人是否存在转让定价行为并可作为是否应进行纳税调整的初步依据。

  • (一)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二)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十二、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架构 以图表形式说明企业集团的全球组织架构、股权结构和所有成员实体的地理分布。...

  • 企业应根据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4条的规定,按纳税年度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关联交易的同期资料。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4条详细内容如下: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一)与关联业务往来有关...

  • 三种情况下需准备同期资料:(一)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三)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地方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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