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规定有哪些不同?扣除基本原则是什么?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如果企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
3、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适用存量房地产转让。
如果企业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
3、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地产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
6、旧房及建筑物评估价格——适用存量房地产转让。
扣除基本原则:合法性、真实性、成本和费用准确归集、相关性、合理分摊、会计和税法相协调。
一、正面回答土地增值税不能扣除的是:1、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3、竣工验收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
法律主观:前期物管费,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范围。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
故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不能按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规定,(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
【答案】:C、D、E 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扣除项目金额中利息支出的计算作了两点专门规定:一是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二是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计算土地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