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税务的问题
- 不得抵扣进项税金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3条明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的变化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进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虽然在财务上是按照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但是却属于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的固定资产范围。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4条明确:所称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按照该条所述的规定,如果单位购入的固定资产已经进行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中途因管理不善发生了非正常损失也是不允许扣除的。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5条明确: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该规定主要是考虑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物品与企业的技术改造、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企业生产经营用品中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堵塞税收漏洞,借鉴国际惯例,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进项。如: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进项。
法律分析:1.税收负担缺乏公平性;2.税收政策缺乏相对稳定性;3.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水平低;4.社会化税收监控体系不完善;5.税务代理业发展缓慢,代理行为不规范。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
企业在税务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税率确定:企业需要了解各项税费的适用税率,并对其进行核算和缴纳,同时避免漏报或误报导致税收风险。2. 适用税种:企业需要了解自身所在行业的适用税种,合理选择纳税方式和计算方法,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支出。3. 纳税申报: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及时...
法律主观:根据《 企业所得税 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纳税 年度结转扣除。 上述规定对大多数企业税务处理都普遍适用。但是,由于行业性质不同,对其产品的宣传程...
3. 商业回扣的问题:商业回扣在企业经营中并不鲜见。例如,某企业一年的营业额中有近2000万元为回扣,但这些通常无发票且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商业回扣尤其在医疗器械或医药行业中常见,这些行业往往毛利率高、税负重、净利润低,大量资金因回扣而消耗。4. 公司股东转账的问题:公司股东不能直接从公司...
税务常见问题主要包括:税务政策理解困难、税务申报流程繁琐、税务合规风险、税款缴纳问题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等。税务政策理解困难 税务政策是由国家制定并实施的,其目的在于规范税收行为,平衡社会财富分配。然而,由于税务政策的复杂性及其更新频率,许多企业或个人在理解和应用上遇到困难。新的税务政策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