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

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
  •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节选)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 法律分析:一是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三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四是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增值税具有以下的特征:(1)多环节征税、...

  • 1、新办企业增量留抵退税需要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2、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3、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增值税留抵退税的重要性:1. 提高企业资金效率:增值...

  •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

  • 留抵退税的条件如下:1、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5、...

  • 同时,允许退还的国家或地区,也会相应设置较为严格的退税条件,如留抵税额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每年或一段时期内只能申请一次退税;只允许特定行业申请退税等。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