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营业执照多年未年检还能用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工商营业执照多年未年检不能用。我国家法律规定每年都需要年检,但现在叫做年度报告,不叫年检。没有年检的要处以异常名录的处理方式,严重的可能会吊销执照。法律规定,在年审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审 ,属于公司的,依照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相关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未参加年审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审截止日期前未参加 年检 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审的,吊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给予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
- 不能用了。《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仍不接受年度检验的,吊销营业执照。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表述为: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 营业执照现在已经不需要年检了。第一原有的营业执照年检的法律已经修改,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事项。第二现在的营业执照只要每年年初在网上报送前一年营业情况的年度报告就可以了,不用去工商局年检。第三除去年报,你还需要在国家工商总局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报送你的即时信息第四如果你对电脑不熟练可以到当地工商局学习一下年报的方法。【摘要】
工商营业执照多年未年检还能用吗?【提问】
营业执照现在已经不需要年检了。第一原有的营业执照年检的法律已经修改,取消了营业执照年检事项。第二现在的营业执照只要每年年初在网上报送前一年营业情况的年度报告就可以了,不用去工商局年检。第三除去年报,你还需要在国家工商总局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报送你的即时信息第四如果你对电脑不熟练可以到当地工商局学习一下年报的方法。【回答】
法律分析:没用了。 第一 我国家法律规定每年都需要年检,但现在叫做年度报告,不叫年检。 第二 依据工商登记法律法规 没有年检的要处以异常名录的处理方式,严重的可能会吊销执照。 第三 吊销之后 的经营资格就没有了,也就是说不能用这个执照经营了。 第四 建议去注销执照,如果还需要经营,重新注...
工商营业执照多年未年检不能用。我国家法律规定每年都需要年检,但现在叫做年度报告,不叫年检。没有年检的要处以异常名录的处理方式,严重的可能会吊销执照。法律规定,在年审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审 ,属于公司的,依照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相关规定,处以3万元...
1、不能。2、工商行政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处罚款。超过三年未年报的企业,将会纳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3、纳入异常名录后,企业将无法变更、注销、转股,对外合作时,社会公众可随时查看到该公司的异常情况。同时对法人、高管进行行政限制。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多年没有年检是否还能用?答案:不能继续使用 第一 我国家法律规定每年都需要年检,但现在叫做年度报告,不叫年检。【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法律分析:一般不能用了。没有年检的要处以异常名录的处理方式,严重的可能会吊销执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