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个体经商有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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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残疾人,我想自己开一个药店,我是卫校毕业,现在已经半年了,一直验收不过,不给我批证,我想知道,我去哪里说理,我一切都是按他们的要求整改的,不给我活路了,我该怎么办,我的房租到期了,我该去哪里说理去,我该怎么办?
- 残疾人就业可分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就业两种情况。根据省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残疾人经商只要凭《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就可享受以下优待:(一)工商部门应优先办理登记手续和酌情减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管理费;(二)残疾人从商劳动所得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减交个人所得税。
关于积极扶持残疾人个人或 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近十年来,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已有很大发展。实践证明,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不仅可以解决残疾人自身的温饱,实现他们平等参与、奉献社会的愿望,而且可以减轻国家、社会负担以及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是新形势下,解决残疾人就业的有效途径。
在当前全国就业矛盾突出、残疾人就业困难的条件下,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就业显得尤为重要,应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予以切实的扶持。为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提供方便,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残疾人申办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的,凭《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证明(残疾人本人残疾类别、程度,家庭或个人经济收入情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酌情减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逐步将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
三、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要积极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并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有针对性地组织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帮助选择适应市场需要、适合残疾人自身特点的经营项目,并帮助办理工商营业手续,落实经营场地;
——协调城建、环卫等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和具体扶助措施;
——对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要根据需要,在资金上予以扶持,所需资金可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将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的范围,并积极承担组织服务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本通知各项要求,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有效的规定,对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予以切实有力的扶持。 残疾人联合会 财 政 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律分析】:残疾人做生意政府政策如下: 1、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应税劳务,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核,免征营业税;2、 残疾人个人利用自有房屋及其所使用的空地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核,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3、残疾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核,减征个人...
法律分析:残疾人开店有以下优惠:一、营业税优惠方面。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同时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法律依据:《...
1. 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可免征增值税。这意味着残疾人通过个人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时,无需承担增值税税负。2. 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同样免征增值税。此优惠旨在鼓励残疾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有偿服务,促进其就业。3.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政...
优惠政策是残疾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免费。残疾人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对经营困难的残疾人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年检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根据有关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13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1. 残疾人提供的应税劳务,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查后,可以免征营业税。2. 残疾人利用自有房屋及周边空地直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查,可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3. 残疾人的各项所得,如生产经营所得、承租承包所得等,经县级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4. 县级以上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