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公司未申报缴税,买方发票怎么办?

开票公司未申报缴税,买方发票怎么办?
  • 您好,
    如果开票公司未申报缴税这张发票很可能被税务局列为失控发票,如果被列为失控发票对您这边的影响如下:
    第一,进项税额是否转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文,收票企业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简而言之,如果你是A级纳税人,提出申请后可不做转出。
    第二,是否缴纳滞纳金?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纳税人是否加收滞纳金情形: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该条款同时明确指出,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这表明,只要是由纳税人自身原因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就应追征税款且加收滞纳金。但在实务中是否加收滞纳金可以和主管所沟通。因为只是属于第三原因造成的,也不是属于自身原因。
    希望对你有帮助!

  • 如果是真实交易,正常走账,待接到税务局通知后做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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