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第一个月销项税可以退回吗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 增值税退税的可能性不大,一般是以后进项多了可以留抵。
- 可以用红字发票退货。
单位刚成立为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6个月。在辅导期的第一个月,是可以卖商品并开发票的。然而,如果在开票时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则需要缴纳17%的税额。若希望减少税额负担,建议在收到进项发票后再进行开票,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税额。关于辅导期的结束时间,以9月10日成立为例,最后一个月是当年度的12月...
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来说,进项发票当月认证下月抵扣,如果你第一个月有销项的话,只能按销项税全额纳税了。
不可以抵扣。因为你辅导期的,你第一个月是没有进项税的,你抵扣不了。
如果第一个月的进项认证后拿不到比对结果的,就不能抵扣,这样开出的销项就要全额缴纳。不过以后就可以少交了。
辅导期由于实行的是先认证待比对相符后才能抵扣,而收到稽核比对通知书都要跨月所以辅导期是隔月抵扣进项,因而辅导期的一般在第一个月都不会开销项票出去,因为第一个月没有进项可以抵扣哈。你第一个月开具了发票所以只能按销项税交税了,而第一个月认证的进项只能抵第二个月的销项税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