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差额领购”发票的规定,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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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八条的规定: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若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发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发票份数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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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简而言之,是税务机关对新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进行的一项管理措施,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的纳税行为合规,包括核实企业的纳税评估、约谈结果、申报缴税情况,以及其对进项、销项税额的核算和专用发票管理是否准确。这个阶段,税务机关会监控企业的发票领用和使用,实行限量限额发售,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