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还在辅导期,当月能认证发票吗?

7月中旬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还在辅导期,当月能认证发票吗?
  • 当月最好不要认证,因为辅导期内是当月认证下月才能抵扣,你这个月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话,这个月认证并不能抵扣,认证了就算存货了,税务局说不定脑抽了来查了,认证会挺麻烦的,还是等到转为一般纳税人再认证吧。
  • 如果你是新开业纳税人,可以领购使用专票,当然包括当月可以认证,并且,如果当月取得发票认证相符且当月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当月就可以抵扣!!
    如果你不是新开业纳税人,你应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按规定计算应纳税额、领购使用专票。
    依据辅导期管理办法如下:
    第十一条 辅导期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抵扣凭证)注明或者计算的进项税额。�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后,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第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
    辅导期纳税人根据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本期数据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未收到交叉稽核比对结果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留待下期抵扣。�
    第十三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一)第2栏填写当月取得认证相符且当月收到《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 这月你肯定要认证 不认证你下个月要的开发票就没有的抵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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