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何种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何种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 通知明确,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除此之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事粮油加工业务,以及销售除政府储备用的食用植物油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免税资格,未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不得免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享受免税优惠,还应按期进行免税申报,否则将取消其免税资格。
    税务机关在审批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时,应按规定缴销其《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并收缴其库存未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注销;如兼营其他应税货物,由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其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
  • 粮食购销行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粮食流通行业,简称粮食行业,归类于商业大行业之下。这类企业大多由过去的粮所和粮库改制而来,主要涉及粮食的购销和储备业务,属于商业范畴中的批发业,具体而言是粮食批发业。如果仅从事粮食的代存业务,则归于仓储业。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粮食购销储备企业依赖政府补贴...

  • 粮食购销储备企业,粮所粮库改制而成,属于商业,批发业,粮食批发业,如果只是代存粮食属于仓储业。除非是大型粮库很难,大多依靠政府补贴维持生存,因为大多不盈利,依靠粮食价格上升盈利,多亏损,其实属于服务业才对,为政策服务。

  • 除少数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3、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4、对粮油加工业务,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5、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

  • 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二是对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除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三个项目免征增值税外,一律征收增值税;三是对销售食用植物油业务,除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继续免征增值税外,一律照章征收...

  •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 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 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同级财政、粮食部门审核确定。审批享受免税优惠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时,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缴销其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并收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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