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的增值税和处罚金怎么做账务处理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罚金做营业外支出,
补交的增值税处理情况较复杂,
国税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检查后,需要进行调整的: 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就增值税检查中涉及增值税补退税金,在“增值税检查调账通知书”中逐笔进行调整,作为企业调整账户的依据。一般需调整的常用分录有:
(1)对纳税人因发出货物、价外收费、残料收入、“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申报)等应作销售而未作销售导致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等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3)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展览、广告、无偿赠送他人等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股利、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对纳税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或移送相关机构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对纳税人因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销售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6)对出售不符免税规定的固定资产应交未交增值税的调整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7)对纳税人因结算上年税金需调整本年期初留抵税金而企业未作调整造成虚列进项金额的调整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8)对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固定资产、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而多抵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9)对纳税人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发生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在产品所耗用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未作进项转出的调整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0)对纳税人因取得假发票,虚开、 发票以及其他不符规定发票须转出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1)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造成多记销项税额或少记进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有关科目
补充说明:如果是税务局检查后涉及补税的,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核算,如果不是税务局检查,而是企业自查或税务师事务所检查的,不应当通过“应交税费一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核算,而应当视情况直接计入“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 1、计算应补缴增值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实际补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的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新修订的《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称新标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税务总局正在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具体办法,在该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
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
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 1、计算应补缴增值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实际补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的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一、一般纳税企业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企业从国内采购物资或接受应税劳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
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
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进生产用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其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的,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的(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税额,应与遭受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的成本一并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赠送他人等。
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交纳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等。
企业交纳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增值税,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借方余额为多交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直接计入有关货物和劳务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比照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处理,发生的增值税计入材料采购成本,也是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增值税 - 1.计算应补缴增值税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实际补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的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 借:应交税费-查补税款 增值税部分
营业外支出 滞纳金部分
贷:银行存款
希望能帮助到你! - 补交的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
贷: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处罚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